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芳香療法的定義 - 進入大門的三把鑰匙:

HQ (Human Intelligence Quotient) - 對人類生理、肢體、與情緒心靈的認識。 

PQ (Plants Intelligence Quotient) - 對植物型態、生態、與文化特質的認識。

AQ (Aroma Intelligence Quotient) - 對精油成份、香氣、與藥學屬性的認識。

 

精油的名稱定義:

精質(Essence): 植物直接壓榨後取得,取出成份和在植物體內的相同。

精油(Essential oil): 植物經蒸餾後得到的油溶性物質(嚴格來說,經蒸餾才叫精油); 而水溶性有效成份稱純露(Hydrosol)。

原精(Absolute): 以溶劑或超臨界流體CO2萃取而來(亦可叫精油,只是不經蒸餾)。

 

精油的一般性質:

1、非油劑。

2、不溶於水(少部份會溶),但溶於油劑與溶劑。

3、具香氣與揮發性。

4、易受環境影響,所以應放陰涼、溫度恆定之處,勿放冰箱、浴室。

 

決定精油功能的關鍵:

1、官能基: 決定化學性質的原子團,也是主要產生作用及與其他分子結合的部份。

2、分子形狀: 受體與配體(荷爾蒙、神經傳導物質)的接合程度。

 

基本的調配換算:

一般滴頭: 20滴=1 ml。

普通劑量: 依流派而定 -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英系: 安全系,全民皆可用,劑量較低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法系: 由專業人員調配,劑量較高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德系: 劑量範圍較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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